8月底,一名余姓中年漢危坐於昂船洲大橋,報警稱有意尋死,揭露了他的前妻,因向財務公司借了70萬元,6年後,他泥足深陷,連環借債,竟欠債逾千萬。余先生的前妻蔡女士,在香港擁有三個總值逾千萬的物業,本應衣食無憂的日子,自從借了首筆70萬元貸款,沒留意還款細節後,從此泥足深陷。財務公司的借貸安排,要她還息還足十年,「長命債長命還」,但還款設計先還巨額利息,遲遲未扣本金、逾期還款一天也瘋狂罰息、財困之下財務公司再誘使她以債冚債。在這三大借貸「魔鬼陷阱」夾擊之下,令余先生圖以死控訴。余最後打消輕生念頭,但須賣掉兩個單位解決事件。
余先生直斥財務公司有心敲詐「無知婦孺」,借款過程中製造易借、易還的假象,讓借貸人堆疊高息致無力還錢後,奪去用作抵押的物業。涉事財務公司則強調,借貸合約條款清晰,過程合法及透明度高,自願借貸的當事人有責任了解條款,並反擊指財務公司已盡力協助顧客,無法還款是「個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