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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救急!錢錢錢!
銀行唔得,二丶三線正財啦
林修榮理財分半鐘 -- 應付追數公司常識
情緒都要健康 疫境財困
追數網, 危險, 自己避開這些公司啦
有個網站叫 "追數網", https://www.123zz.com/
欠人錢可能有一萬個理由,但咁玩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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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追數實咁追?】收數佬變調解員!「追數網」任搵債仔資料!
追數界都與時並進,玩科技喔!今次玩上網,呢個追數網將逾800個欠債人的姓名、照片、身份證號碼、地址等資料公諸於世,欠債人一日不還款,資料會一直示眾。網站負責人承認資料由財務公司提供,但聲稱欠債人借錢時已簽同意書,「唔還錢可以放上網公開」......
😌小編結論:真係估唔到收數佬會叫調解員,而放上網到底有無犯法呢?Any肥,借錢唔還會俾人放上網~各位巴打絲打記得啦!
有關被人追數你絕對要知的3個法律常識!!
「欠債還錢,天公地道」!借錢唔還令人不齒,追債更是使人煩惱。有人話借錢唔還無犯法,報警都無用;亦有人話其實會犯欺詐罪,法庭見!講到收數,合法途徑有哪些?搵追數公司有冇用?朋友親人同銀行財務公司收數做法會有甚麼不同?無論你是債仔還是債主,Financial Savior整合了一些法律知識,望可解答大家疑問。
借錢唔還係咪犯法?報警定循民事追討?
「財到光棍手,一去無回頭」?單純借錢唔還(俗稱「走數」)其實沒有犯法,不屬於刑事罪行。所以即使報警,警方亦不會受理,當然亦不會有任何行動可以幫忙追債,但是債主可以循民事法律途徑追討。
如果你是債主可先出律師信要求還錢,逾期不還者則視乎金額處理。現時金額HK$75,000 或以下主要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對方追討,雙方是不用聘請律師,沒有律師費問題。隨金額上升,負責法院的級數都會上升,到時就需要不同的法律費用。
因為訴訟雙方必須要親自出庭指證及抗辯,原告(債主)便要負起舉證的責任,需預備對方借錢的證據,如借據、合約等,只有來往的SMS/訊息,很難證明有人借錢唔還。所以,一般親朋之間的借貸,要舉證其實都有一定難度。不過若果你是債仔,也不要以為就此可以「走數」沒有後果,因為債主有心追討還是有方法的。
追數的6年大限
但要留意的是,如果雙方有借據等文件,借錢唔還就是債務違約,根據香港法律第347章《時效條例》,違約當日起就有了「訴訟因由」 (Cause of action) ,而「訴訟因由」一旦過了6年,原告人就不得提告。所以如果有人欠了你5年多差不多6年錢的話,最好就想想是不是要找律師,按欠款去不同法庭入稟追討欠債。
HK$75,000 或以下:小額錢債審裁處
你只需要在辦公時間內前往小額錢債審裁處的登記處,填寫表格1及表格2,提交申索書時按索償額只需繳交HK$20-$120便可以。然後你會收到法庭的出席聆訊通知書,只需要依照日期準時出席聆訊便可。
小額錢債審裁處提交申索書收費:
申索額 | 收費 |
---|---|
不超過HK$5,000 | HK$20 |
超過HK$5,000但不超過HK$25,000 | HK$40 |
超過HK$25,000但不超過HK$50,000 | HK$70 |
超過HK$50,000但不超過HK$75,000 | HK$120 |
HK$75,000以上 – HK$100萬:區域法院;HK$100萬 以上:高等法院
入稟狀送達欠債者後,視乎被告之舉動以及案情之爭議性,可能可以申請直接勝訴的判決 (Default / Summary Judgment)。當債主獲得勝訴後,被告如仍不願意付錢,這時候作為債主的原訴人唯有採取法律行動,例如將債務人的資產出售用以付還欠款。如不知道被告人擁有什麼資產,可先作出口頭盤問 (Oral examination) 將債仔傳召上法庭,並宣誓說明擁有何等資產。
以下是債主可以對債仔作出的部份法律行動:
法律行動 | 內容 |
---|---|
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 (Writ of Fieri Facias) | 通常在欠債人擁有汽車、傢俬、辦公室設備、電腦或藝術品等個人資產時使用。這會任命執達吏 (bailiff) 去沒收該等物件或動產,並將之出售以償還欠款。 |
第三者債務人的法律程序 (Garnishee procedure) | 如果欠債人在銀行有存款,第三者債務人的法律程序可令銀行直接向債主付款還債。 |
押記令 (Charging order)、賣樓令 (Order for sale) | 這種方法常常在欠債人擁有土地或物業時使用。當債權人獲得絕對的押記令後,欠債人的物業會成為有利於債權人一方的衡平法押記,下一步就是申請將該等物業出售以償還欠款。 |
禁止令 (Prohibition Order) | 法庭頒令禁止欠債人離開香港 |
停止令 (stop notice) 及限制令 (restraining order) | 防止欠債人將用以還款的資產轉讓,或從事證券交易。有些情況下,債權人可申請強制令 (injunction),防止欠債人將資產調離香港,或以其他方法處理資產 , 以逃避債務。 |
破產或清盤令 (Bankruptcy or Winding up) | 將欠債人資產變賣套現,所獲得之款項將會分發給各債權人 (俗稱「債主」),以作償還所有或部分債項。於破產令生效期間,破產人之部分收入亦會被用作償還債項。 |
早有預謀借錢還錢、捲款潛逃或犯欺詐罪
前文雖然指出,借錢唔還大多數時間只可透過民事方法或追討,但如果可以證明債仔是明知自己無能力還款又去借貸、手頭有錢故意不還、甚至早有預謀捲款潛逃,則可以控告其干犯《盜竊罪條例》第16A條的欺詐罪。
事實上,的確有財務公司曾以欺詐的罪名,去對付在取得貸款後短時間內破產以逃避還債的債仔。貸款機構或者未能成功阻止債仔申請破產,但即使債仔成功獲批破產令,貸款機構依然可以用欺詐罪去對他作出指控,並成功地經公訴罪成後被判以刑事罪名成立。
借銀行/財務公司(財仔)唔還錢有咩後果?
親友間借錢或追數,很多時都是「今日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但向銀行/財務公司借貸,他們就不會那麼仁慈了。借貸後,在密密麻麻的貸款合約條文中,必有列明申請貸款者需要主動申報負債情況,否則貸款方有中止合約及控告的權利!
所以,如果向貸款機構借錢時,無詳細和完整地披露負債情況,即是故意隱瞞本身有其他債務,而且數目可能已經超過償債能力,貸款機構就可以作出欺詐指控。因為如果知道債務人的實際負債情況,他們是絕對不會批出貸款的,故債務人這行為屬於欺詐!
有時審批較銀行寬鬆的財務公司未能即時核實債務人的實際負債情況,為了簡化程序,會要求借貸者簽署文件承諾不會在短期內申請破產,以免有人利用破產走數,無法收回債項。所以,如果借貸者一旦在短時間申請破產,即明知自己無還款能力仍然作出不實陳述和簽署,符合欺詐的定義。
我真係還不到錢,點算好?
如果借貸者其實一直都乖乖還款,證明有能力還債,只是因為突發情況,如突然失業、受傷或染病無法工作、因故被凍結資產等,才會拖數甚至破產,那即使曾簽署承諾不申請破產,亦可成為抗辯理由,未必會構成欺詐。同時,亦可以考慮用結餘轉戶、債務重組的方法先還清一部份欠債,集中處理債務。
追數公司為收數作出恐嚇,委託的債主都有刑責
有些人會覺得不斷上庭來來往往又要舉證十分麻煩,倒不如找聲稱「不成功不收費」的追數公司代勞。追數公司成功收數後,其中20 – 50%金額將成為服務費用。他們通常會定期致電債仔、寄收數信予債仔、上門家訪提醒債仔償還款項,合法地協助債主討回債務金額。但用極端手段的追數公司亦屢見不鮮,以不當手段嘗試催收債項,例如貼街招、淋紅油等騷擾方法。
假如你是債主,又委託了追數公司,便要小心,因為如果你已知道催收人士會做出一些不當行為,仍未採取合理措施阻止,債主本身隨時要為其不當行為負上民事甚至刑事責任。因此,如有親友私下向你借錢,一旦他走數,想要以法律途徑以外追回都有一定風險。
若你是債仔或擔保人,遇上追數公司不停打電話滋擾或說粗口、態度欠佳,他們未必違法,報警警方也未必受理。但若向無牌財務公司借貸,他們又僱用了不守法的收數佬說出恐嚇性語句,如「唔還錢就燒你屋企、搵人打你,斬你!」,甚至淋紅油、塞鎖匙孔等,便涉及恐嚇,可報警處理,但警方都只可先記錄在案,再作調查,期間滋擾恐嚇仍難避免。為了不要令家人受不必要滋擾,謹記「還得到先好借!」
錢銀瓜葛要留神,勿亂借!
無論你是急需周轉想借錢,還是有朋友向你借錢,都要記住不要亂借!手頭緊想用最快方法獲得現金應急乃人之常情,當身邊親友未能幫忙,很多人都會心急如焚,此時不法財務機構或中間人便有機可乘,以極高息率及不平等貸款條款「吸血」,隨時令人由還得起錢變還不起,一旦拖數更可能引來不法追數公司滋擾及恐嚇,令自己及身邊人飽受困擾,因此再急用錢都應向持牌受監管的機構借款,即使對方追數都會使用合法途徑,可保障自己。
如有親友向你借錢,最好先評估你與此人的交情,及了解他的財務狀況。老實說,借錢給親友,有時都要有心理準備難以收回全數,畢竟催收追數都傷感情。如果決定要借錢給親友,最好都是立借據,說明何時開始借、何時還款、息率多少等,並付上雙方簽名作實,千萬不要以為有訊息及銀行過數紀錄就可當作證據。如果親友本身財務紀錄未至於太差,自己又未有能力幫忙,可建議他向銀行貸款,但謹記不要隨便當上擔保人。
關於追數的情況
香港警務署 - 刑事毀壞 (以不法手段收數)
街招泄私隱 放債人:第三方誤貼 貼中學外牆追債 私隱署:主事人有法律責任 (6.11.2017)
【明報專訊】有中學外牆近日被人張貼大量追債街招,欠債人全名及容貌一覽無遺,有違反私隱條例之嫌;本報連日追查更發現,欠債人與中學並無關係,校方已通報警民關係組。涉事放債人形容,是其委託張貼追債街招的第三方「誤貼」,但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明,放債人有責任防範不當披露個人資料,並須對其委託一方行為負上法律責任。
100米內逾50張 上書「好自為之」
事發於上月29日,將軍澳一所中學的外牆及戶外告示板被人張貼大量追債街招,粗略統計短短100米的距離,有超過50張以A4尺寸印刷的追債街招。街招印有一名疑為女欠債人中文全名、近照以及「立即面對 沒有僥倖 不斷到訪 好自為之」的字句,並附放債人聯絡方法。
放債人:只叫人貼在屋苑大閘
本報按照追債街招上的電話接觸到放債人王先生。他承認僱用第三方張貼追債街招,並稱其公司為持牌放債人,但拒絕透露公司名稱。他又聲稱該女子欠下一筆賭債,為首次針對該名女子張貼追債街招。
王先生續稱,持牌放債人委託第三方張貼追債街招屬行內慣例,「他們在指定地方貼完後,會拍一張照片作證明」,但他無交代有否收過學校外圍貼滿追債街招的證明。王先生稱:「可能是錯誤貼到學校,我只叫人張貼在附近屋苑大閘,沒有要求貼在學校。」王先生對追債街招貼到學校「表示抱歉」,並確認女子與學校無關係。
相中人非教職員 學校聯絡警方
校方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該名女子並非學校教職員或學生家長,已就事件聯絡警方。警方證實,將軍澳警區警民關係組於上周日接獲校方通知,指「校外被人張貼追債紙張」,但校方表示會自行處理。
私隱專員黃繼兒不評論個別人物有否違規,但他稱若披露的資料可直接或間接辨識個別人士身分,便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障。專員續稱,個人資料只限用於收集時「述明目的或直接相關的用途」,否則必須事先得到債務人自願同意;除非獲授權,否則不應公開展示債務人的個人資料。
對於放債人委託第三方協助追收欠款,並不當披露個人資料,黃繼兒稱放債人除有責任防範,作為「主事人」也須負上法律責任。公署續稱,任何人如懷疑其個人資料私隱受到侵犯,而又能提供表面證據,可向公署投訴;若涉及恐嚇等罪行,當事人應報警,公署亦可能將個案轉介警方作刑事調查及考慮檢控。
追債相關投訴減三成 今年截至上月底,公署分別接獲77宗和36宗追債相關的查詢和投訴,按年分別減少27宗(跌幅為26%)和14宗(跌幅為28%)。
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71106/s00002/1509905337048
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追數行為的限制
早於70年代,英國及美國政府已經針對追數公司的不合理滋擾行為推行相關的法例及限制。可惜,香港一直以來卻沒有一套針對的法規去保障社會大眾。追數公司的不合理滋擾手法往往不只影響債務人的生活,對其親友、鄰居、債務人受僱的地方等等受直接影響。
現時香港只可以依據有限的法例去減低對受影響人士的不必要心理傷害。社會大眾一般遇上追數滋擾,都以刑事傷人或財產毀壞的角度來分辨合法性。然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自2012年實施後,在某程度上,可以引用多些法例去限制一些不合理的追數手法。
因此,如果遇上不合理的追數滋擾,市民除了報警外,亦可以向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查詢。
借錢唔還有無犯法?有關追數你要知的3個法律常識
「欠債還錢,天公地道」!借錢唔還令人不齒,追債更是使人煩惱。有人話借錢唔還無犯法,報警都無用;亦有人話其實會犯欺詐罪,法庭見!講到收數,合法途徑有哪些?搵追數公司有冇用?朋友親人同銀行財務公司收數做法會有甚麼不同?無論你是債仔還是債主,MoneyHero整合了一些法律知識,望可解答大家疑問。
借錢唔還係咪犯法?報警定循民事追討?
「財到光棍手,一去無回頭」?單純借錢唔還(俗稱「走數」)其實沒有犯法,不屬於刑事罪行。所以即使報警,警方亦不會受理,當然亦不會有任何行動可以幫忙追債,但是債主可以循民事法律途徑追討。
如果你是債主可先出律師信要求還錢,逾期不還者則視乎金額處理。現時金額HK$75,000 或以下主要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對方追討,雙方是不用聘請律師,沒有律師費問題。隨金額上升,負責法院的級數都會上升,到時就需要不同的法律費用。
因為訴訟雙方必須要親自出庭指證及抗辯,原告(債主)便要負起舉證的責任,需預備對方借錢的證據,如借據、合約等,只有來往的SMS/訊息,很難證明有人借錢唔還。所以,一般親朋之間的借貸,要舉證其實都有一定難度。不過若果你是債仔,也不要以為就此可以「走數」沒有後果,因為債主有心追討還是有方法的。
追數的6年大限
但要留意的是,如果雙方有借據等文件,借錢唔還就是債務違約,根據香港法律第347章《時效條例》,違約當日起就有了「訴訟因由」 (Cause of action) ,而「訴訟因由」一旦過了6年,原告人就不得提告。所以如果有人欠了你5年多差不多6年錢的話,最好就想想是不是要找律師,按欠款去不同法庭入稟追討欠債。
HK$75,000 或以下:小額錢債審裁處
你只需要在辦公時間內前往小額錢債審裁處的登記處,填寫表格1及表格2,提交申索書時按索償額只需繳交HK$20-$120便可以。然後你會收到法庭的出席聆訊通知書,只需要依照日期準時出席聆訊便可。
小額錢債審裁處提交申索書收費:
申索額 | 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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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過HK$5,000 | HK$20 |
超過HK$5,000但不超過HK$25,000 | HK$40 |
超過HK$25,000但不超過HK$50,000 | HK$70 |
超過HK$50,000但不超過HK$75,000 | HK$120 |
HK$75,000以上 – HK$100萬:區域法院;HK$100萬 以上:高等法院
入稟狀送達欠債者後,視乎被告之舉動以及案情之爭議性,可能可以申請直接勝訴的判決 (Default / Summary Judgment)。當債主獲得勝訴後,被告如仍不願意付錢,這時候作為債主的原訴人唯有採取法律行動,例如將債務人的資產出售用以付還欠款。如不知道被告人擁有什麼資產,可先作出口頭盤問 (Oral examination) 將債仔傳召上法庭,並宣誓說明擁有何等資產。
以下是債主可以對債仔作出的部份法律行動:
法律行動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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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 (Writ of Fieri Facias) | 通常在欠債人擁有汽車、傢俬、辦公室設備、電腦或藝術品等個人資產時使用。這會任命執達吏 (bailiff) 去沒收該等物件或動產,並將之出售以償還欠款。 |
第三者債務人的法律程序 (Garnishee procedure) | 如果欠債人在銀行有存款,第三者債務人的法律程序可令銀行直接向債主付款還債。 |
押記令 (Charging order)、賣樓令 (Order for sale) | 這種方法常常在欠債人擁有土地或物業時使用。當債權人獲得絕對的押記令後,欠債人的物業會成為有利於債權人一方的衡平法押記,下一步就是申請將該等物業出售以償還欠款。 |
禁止令 (Prohibition Order) | 法庭頒令禁止欠債人離開香港 |
停止令 (stop notice) 及限制令 (restraining order) | 防止欠債人將用以還款的資產轉讓,或從事證券交易。有些情況下,債權人可申請強制令 (injunction),防止欠債人將資產調離香港,或以其他方法處理資產 , 以逃避債務。 |
破產或清盤令 (Bankruptcy or Winding up) | 將欠債人資產變賣套現,所獲得之款項將會分發給各債權人 (俗稱「債主」),以作償還所有或部分債項。於破產令生效期間,破產人之部分收入亦會被用作償還債項。 |
早有預謀借錢唔還錢、捲款潛逃或犯欺詐罪
前文雖然指出,借錢唔還大多數時間只可透過民事方法或追討,但如果可以證明債仔是明知自己無能力還款又去借貸、手頭有錢故意不還、甚至早有預謀捲款潛逃,則可以控告其干犯《盜竊罪條例》第16A條的欺詐罪。
事實上,的確有財務公司曾以欺詐的罪名,去對付在取得貸款後短時間內破產以逃避還債的債仔。貸款機構或者未能成功阻止債仔申請破產,但即使債仔成功獲批破產令,貸款機構依然可以用欺詐罪去對他作出指控,並成功地經公訴罪成後被判以刑事罪名成立。
借銀行/財務公司(財仔)唔還錢有咩後果?
親友間借錢或追數,很多時都是「今日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但向銀行/財務公司借貸,他們就不會那麼仁慈了。借貸後,在密密麻麻的貸款合約條文中,必有列明申請貸款者需要主動申報負債情況,否則貸款方有中止合約及控告的權利!
所以,如果向貸款機構借錢時,無詳細和完整地披露負債情況,即是故意隱瞞本身有其他債務,而且數目可能已經超過償債能力,貸款機構就可以作出欺詐指控。因為如果知道債務人的實際負債情況,他們是絕對不會批出貸款的,故債務人這行為屬於欺詐!
有時審批較銀行寬鬆的財務公司未能即時核實債務人的實際負債情況,為了簡化程序,會要求借貸者簽署文件承諾不會在短期內申請破產,以免有人利用破產走數,無法收回債項。所以,如果借貸者一旦在短時間申請破產,即明知自己無還款能力仍然作出不實陳述和簽署,符合欺詐的定義。
我真的還不到錢,怎辦?
如果借貸者其實一直都乖乖還款,證明有能力還債,只是因為突發情況,如突然失業、受傷或染病無法工作、因故被凍結資產等,才會拖數甚至破產,那即使曾簽署承諾不申請破產,亦可成為抗辯理由,未必會構成欺詐。同時,亦可以考慮用結餘轉戶、債務重組的方法先還清一部份欠債,集中處理債務。
追數公司為收數作出恐嚇,委託的債主都有刑責
有些人會覺得不斷上庭來來往往又要舉證十分麻煩,倒不如找聲稱「不成功不收費」的追數公司代勞。追數公司成功收數後,其中20 – 50%金額將成為服務費用。他們通常會定期致電債仔、寄收數信予債仔、上門家訪提醒債仔償還款項,合法地協助債主討回債務金額。但用極端手段的追數公司亦屢見不鮮,以不當手段嘗試催收債項,例如貼街招、淋紅油等騷擾方法。
假如你是債主,又委託了追數公司,便要小心,因為如果你已知道催收人士會做出一些不當行為,仍未採取合理措施阻止,債主本身隨時要為其不當行為負上民事甚至刑事責任。因此,如有親友私下向你借錢,一旦他走數,想要以法律途徑以外追回都有一定風險。
若你是債仔或擔保人,遇上追數公司不停打電話滋擾或說粗口、態度欠佳,他們未必違法,報警警方也未必受理。但若向無牌財務公司借貸,他們又僱用了不守法的收數佬說出恐嚇性語句,如「唔還錢就燒你屋企、搵人打你,斬你!」,甚至淋紅油、塞鎖匙孔等,便涉及恐嚇,可報警處理,但警方都只可先記錄在案,再作調查,期間滋擾恐嚇仍難避免。為了不要令家人受不必要滋擾,謹記「還得到先好借!」
錢銀瓜葛要留神,勿亂借!
無論你是急需周轉想借錢,還是有朋友向你借錢,都要記住不要亂借!手頭緊想用最快方法獲得現金應急乃人之常情,當身邊親友未能幫忙,很多人都會心急如焚,此時不法財務機構或中間人便有機可乘,以極高息率及不平等貸款條款「吸血」,隨時令人由還得起錢變還不起,一旦拖數更可能引來不法追數公司滋擾及恐嚇,令自己及身邊人飽受困擾,因此再急用錢都應向持牌受監管的機構借款,即使對方追數都會使用合法途徑,可保障自己。
如有親友向你借錢,最好先評估你與此人的交情,及了解他的財務狀況。老實說,借錢給親友,有時都要有心理準備難以收回全數,畢竟催收追數都傷感情。如果決定要借錢給親友,最好都是立借據,說明何時開始借、何時還款、息率多少等,並付上雙方簽名作實,千萬不要以為有訊息及銀行過數紀錄就可當作證據。如果親友本身財務紀錄未至於太差,自己又未有能力幫忙,可建議他向銀行貸款,但謹記不要隨便當上擔保人。